四川省高等院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第二版)
一、总体原则
(一)防控原则与适用范围
1.防控原则。科学防治、依法治理、分类指导、家校联防、医教联控,确保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全覆盖、无死角。
2.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全省高等院校。
(二)分区分级实施防控
1.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高等院校开学复课均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开学前做好预案和监测设备准备、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区预备、环境卫生改善,物体表面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等工作,做好肥皂、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开学后开展“晨午晚检”,落实报告制度;校园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校外无关人员进入,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实行错时错峰就餐。对外地返校师生进行全面排查,对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一律严格实行14 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禁止返岗返校。对有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的师生员工,及时上报并配合核查排查。
2.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推迟高等院校开学复课时间,开展在线教育、网上学习和居家教育,严禁学生提前返校。做好开学前人员排查,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加强职工和学生自我防护和健康教育。
3.高风险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策略。高等院校严格采取停课措施,加大在线教育、网上学校和居家教育力度。对教师和学生进行追踪随访和登记报告,严格落实报告制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
进一步强化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教育主管、卫生健康监管、学校主体、师生及家长全力配合的力量,阻断疫情在学校的传播。
(一)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指南。督促检查本区域内高等院校认真贯彻落实本指南,指导高等院校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保障方案有效实施,指导高等院校做好在校师生防控制度落实、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指导高等院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当地疾控中心、新冠肺炎定点医院等支持学校做好防控知识、技术培训、卫生应急处置指导,确保防控工作科学开展。在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安排学校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每周不少于3次对已开学的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和师生健康服务工作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予以执法监督。对无法建立隔离医学观察区的学校要协调当地医疗机构予以解决。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高等院校校医、师生员工的消毒、体温检测及健康状况监测等进行技术指导,免费培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员,为学校开展师生员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供支持。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各项应急处置工作。接到聚集性疫情报告后,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同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四)高等院校。按照本指南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时检查并督促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遵守、认真执行防控方案,保障学生及教职员工的健康安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派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到学校开展疫情防控、卫生健康指导工作,学校应积极配合并接受指导,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建立督查机制。各级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控机构、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要联合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专班,制定检查程序,确定检查内容,定期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学校疫情防控机制有效运行,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地落实。
(六)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学校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线索,从严从快查处。督促加强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强化履职监督。对防控不力、漏报、迟报、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对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的,严查严处,绝不姑息。
三、建立防控工作体系
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联防联控;关口前移,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分类管理,单位(部门)协同,分工合作;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精准防控;信息共享,心理辅导,依法辟谣。
(一)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组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全面负责学校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同时成立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由学校综合协调部门牵头,教务、后勤、保卫、校医院(卫生科)、学工、组织、人事、宣传、财务、工会、纪检监察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须任务明确、分工清晰、职责分明、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明确学校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校长),为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各院(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防控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有多校区办学的学校,每个校区必须指定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二)制订和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
学校应根据本地本校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制订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七案七制三流程”:优化防控工作方案:即校园管控方案、延期开学工作方案、返校工作方案、开学后疫情控制方案、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应急心理干预方案、疫情期间违规行为处置方案;强化防控管理制度:即防控信息报告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课缺勤登记报告制度、复课返岗证明查验制度,学生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制度、校园清洁消毒与环境管理制度、健康教育制度;细化防控工作流程: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流程、校园和宿舍区管理流程、学校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流程。要明确各项制度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组织相关工作流程演练(推演)。
(三)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
高等院校应与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等单位建立工作网络。学校应建立健全学校、院系、年级、班级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信息。
四、开学返校前准备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综合研判,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确定返校日程,精准安排教职员工和学生分期分批有序返校。
(一)制订返校计划
1.教职员工返校前必须与院(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组取得联系,学生返校前必须与导师或辅导员取得联系,根据学校对个人疫情风险评估结果确定返校日期和是否须接受隔离医学观察。
2. 学校提前发布“开学通知”,告知师生返校途中的防护措施、到校后接受健康核查排查,进一步加强师生员工的健康教育,大力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做好人员排查
对所有师生返校前14天的健康状况进行全面摸排并建档。摸清来自疫情高、中风险区的教职员工、学生数量以及在校内各院系、年级、班级的分布情况。掌握每一位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是否有境外旅居史、人员接触情况及家庭成员是否感染等信息。要督促指导师生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对虚报、漏报、瞒报和失职渎职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准确报送每日摸排信息。对所有境外入(返)川师生原则上均要实行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低风险国家和地区入(返)川的,经评估后可居家隔离观察14 天。在省外已接受14 天隔离措施且无异常者,经本人申报登记、提供证明材料并作出承诺后,不再采取上述措施。对14 日内境外入(返)川且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师生,应立即进行隔离,并补充进行正规检疫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阳性者,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置;核酸检测阴性者,应送至指定场所集中隔离观察或居家隔离观察。
(三)开展校园环境整治
开学前组织力量对教室、宿舍、浴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活动室、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电梯、厕所等重点区域彻底进行清洁和消毒,消除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四)加强校园安全保障
强化校园管理,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大检查,重点对食堂、宿舍、教室、实验室等区域以及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垃圾处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改。加强消防、校车、实验室安全管控和危险化学品规范管理。
(五)做好人员物资保障
1.学校要提前明确有关教职员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职责,提前做好防控知识、工作流程及应急处置培训。校医院(卫生科)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学校应指定专门疫情报告人,负责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报送学校疫情信息。各二级学院要指定专人为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医务人员不足的学校,可聘请医疗机构专业人员或有医学专业能力的志愿者来校协助工作。
2.学校在开学前准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洗手液)、符合要求的消毒剂(含氯消毒片或消毒剂、医用酒精等)、体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要设置专门的医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医用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3.设置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规范“发热门诊”。学校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提前设置相对独立的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安排专人负责管理隔离观察区,加强值班值守,不得随意出入;进一步规范启动“发热门诊”,备足必需的防护物资(体温计、消毒液、医用口罩、防护服、药品及医疗抢救设备),正确处置发热病人。
(六)提前规划教学安排
1.学校要确保教学用书及时安全到位。精准把控教学用书进校前运送途中清洁安全,进校后储藏环境应做到安全、通风干燥、清洁无污染。
2.各高校要结合实际情况,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对前期人员摸排中掌握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尤其是在重点疫区尚无法确定返校时间的学生,要分院(系)统筹,制定一对一、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进行精准辅导。
3.各高校(特别是民办高校)要提前预判教师返岗情况,如教师因疫情、身体健康状况等不能如期返校,要提前调配好师资,确保开学后教学需要。如需临时招聘人员,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严格体检和假期生活轨迹排查。
(七)开展健康教育
充分利用学校网站、疫情防控培训平台、微信、微博、QQ 等等多种途径,由专人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宣教,引导学生提高自觉防控疾病的意识和能力。
五、返校途中和返校当日要求
(一)返校途中
1.有条件的建议乘坐私家车返校,尽量避免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与他人保持1米的距离,避免面对面交流。
2.随时保持手卫生,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或部位,可携带一次性手套;接触公共物品、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水下按“七步洗手法”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酒精消毒湿巾擦拭消毒;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3.避免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逗留。应留意周围旅客状况,避免人员近距离接触。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者应及时报告乘务人员。自觉出现可疑症状时,视病情及时就医。
4.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记录乘车时间和登车地点,以配合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及作为学校审核依据。
(二)返校当日
1.各高等院校要合理安排返校报到时间,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错峰、错时安排返校时间,分地区、分校区、分批次通知学生返校报到。进校人员须依次排队,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聚集。
2.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时必须如实提交健康卡并接受体温检测、症状问询。健康卡内容包括:返校前 14 天个人旅行和居住史、自身健康状况、家庭密切接触成员健康状况、假期是否前往疫情高、中风险区、是否接触高、中风险区高危人员等。对来自中风险区师生实行 14 天居家隔离观察。
3.决不允许带病返校返岗。
六、开学后管理
(一)落实监测报告。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晚检等工作,落实向主管部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在图书馆、食堂、会议室、教学楼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置体温监测岗,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做好口罩佩戴管理。做好因病缺课(勤)人员登记、病因追踪上报工作,因病缺课(勤)人员返岗返校应由校医院(卫生科)专业人员查验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后确定。
(二)严格管理校园出入。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校园实行划区划片管理,图书馆、食堂等实行人流限制,减少人员流动和交叉接触。学校宿舍要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快递、外卖禁止进入校园。
(三)实行缺勤缺课登记追踪随访。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学校要落实专人每天一次做好对缺勤教师、学生的电话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心理抚慰,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四)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室内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若无条件进行持续通风的,可采用机械通风,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五)做好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学生宿舍利用学生上课期间进行消毒。日常消毒要遵循科学规范的原则,避免过度消毒或消毒不足。
(六)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卫生洁具可用 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 30 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待用。
(七)做好消毒管理。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规范操作。
(八)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按要求处置废弃口罩。
(九)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保障。学校食堂、学校集体用餐的配餐单位、供水设施需在相关单位指导下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消毒,合格后方能运行。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严禁制售野生动物相关食品,严格厨房、餐厅清洁消毒,开窗通风。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存放在保洁柜中。
(十)加强学生宿舍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做好进入宿舍的人员管理,审查进入宿舍人员的身份,实名登记并检测体温后入舍,不符合要求者一律禁入。疫情防控期间谢绝外人来访。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学生在宿舍区内与他人近距离交谈时佩戴口罩。指导学生做好宿舍每天持续开窗通风,尤其是中午、晚上学生在宿舍内休息、睡觉期间必须开窗通风。以宿舍为单位的集中动态管理,实行“日报告”制度和“晚点名”制度,严肃处理夜不归宿学生。督促学生做好个人卫生。学生宿舍必须每天清扫,及时清除生活垃圾。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晾晒。浴室要分时段、分批次开放,每使用一个批次全面消毒一次。
(十一)严格落实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七步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十二)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工作时应穿工作服、佩戴口罩和工作帽,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水漂洗、晾干)。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十三)减少人员聚集。学校暂停大型集体活动,减少人群聚集。校园内健身房、室内集体公共运动场地疫情期间暂停开放。疫情解除前,在中、低风险地区,日常应随身备用口罩,在人员聚集或与其他人近距离接触(小于等于1米)时戴口罩。提倡就餐人员自备餐具,食堂要分区分段错峰供餐,可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错时就餐,就餐人员应佩戴口罩到食堂购餐,返回宿舍或办公室就餐,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食堂就餐时要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交谈。
(十四)加强值班备勤。各校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随时联络,快速处置。学校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值班力量,在诊治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门诊(急诊)随诊记录。
(十五)加强心理辅导。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心理援助服务,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疾病预防、个人防护、消毒知识与技能的宣传指导。
(十六)做好实习学生疫情防控。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实习学生要严格按照实习单位所在地的防控要求做好实习和个人防护。各高校要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详细了解学生健康状况,认真进行疫情信息摸排报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帮助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七、疫情应对
(一)师生可疑症状及病例处置。师生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到校医院(卫生科)就医;若发现疑似病例,应立即向学校疫情报告人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学校应于2小时内向当地疾控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做好人员核查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图1)。对疑似病例学习、生活场所和用品用具等按照当地疾控机构的要求及时进行终末消毒。
(二)一般接触者管理。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气促、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追踪、管理。
(三)掌握隔离人员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家人或学生家长进行联系,了解掌握相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