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文件
川影〔2017〕103号
关于评定2016—2017学年下学期
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通知
学生处、团委、各系、各班级:
根据《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学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和《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学生荣誉称号及先进集体评定办法》的相关规定,为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使之成长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促进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学院将在近期进行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评定,现将相关规定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定时间安排:
2017年9月25日—9月27日进行个人申报、填表;
2017年9月28日—9月30日进行班级、年级初评;
2017年10月9日—10月11日各系审核、签字、盖章;
2017年10月13日以年级组为单位将学生《2016—2017学年下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表》(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和《2016—2017学年下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统计表》(电子文档)分别交以下部门初审:
学生奖学金申报,同时获得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初评结果送学生处初审。
安仁校区传王洁副科长QQ:420973713
金牛校区传王海玲副处长QQ:1400086799
学生奖学金申报,同时获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初评结果送学院团委初审。
金牛校区传黄畯书记QQ:28171029,
安仁校区传曹沙副书记QQ:28851951
学生处、团委初审后于10月17日报青工部审核
QQ:605962193。
青工部审核后,于2017年10月20日公示评审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青工部于2017年10月27日报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
2017年10月31日网上公布评审结果;
二、 评定办法:
1.学期评定,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每学期评定一次。
2.申报制,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采取个人申报制。凡具备申请条件的个人均可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具备评选基本条件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弃权。
申报学生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中下载“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2016—2017学年下期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表”,填写后打印。
本着诚信为本的教育理念,对下期有作弊和旷考的现象的班级酌情减少本次社会工作奖学金和精神文明奖学金评审指标。
3.公示制
评定结果经学院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向全院公示五天。对结果有异议的师生可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反映,公示期后不再受理投诉意见。
4.逐级审查
在学生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班级、年级进行初评,交由各系审核,学生处、团委初审后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公示后,报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审委员会审查、批准
辅导员在学院网站“资料下载”下载“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2016-2017学年下期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评审统计表”填写电子文档,年级组汇总后按程序上报。
三、 评定的基本条件:
1.本院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
3.遵守宪法与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6.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
7.关心时事,积极参加学校和班极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8、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军训及文体活动,体能测试达标。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参评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资格:
⑴.根据《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参评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未达80分者;
⑵、参评期内因违纪受到行政、党、团组织纪律处分者;
⑶、恶意欠费者。
四、奖学金类别、比例、标准和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学习奖学金
(1)等级、比例、条件:
一等奖学金500元/人.期,比例2%;
二等奖学金300元/人.期,比例6%;
三等奖学金200元/人.期,比例10%。
评定比例向评定学期诚信考试先进班集体倾斜
(2)具体条件:
符合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且参评学期各科成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参加相应的优秀学生学习奖学金评选。
一等奖学金:学期成绩居班级前5%(含)以上。
二等奖学金:学期成绩居班级前10%(含)以上。
三等奖学金:学期成绩居班级前25%(含)以上。
符合以上条件和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学生,参评学期综合素质考评排名应在班级前50%以内,本学年内所修课程考试考查无不及格、无旷考者。优秀学生学习奖学金不可兼评。
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评定的专项要求:
学习一、二、三等奖学金以参评学期的学生综合成绩排名而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折算分+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折算分):
A.考试科目以实得分计,考查科目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分别按90、80、70、60、50计。
B.参评学生学习成绩折算:学习平均成绩*85%;
C.参评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折算:学生学期 综合素质考评得分*15%;
D.“特别优秀奖”按附件4要求填写:
2、社会工作奖学金
(1)范围、标准、比例、条件
社会工作奖学金奖励用于在学生党支部、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学生公寓及学院组织的学生管理服务机构担任一定职务且工作满一学期的学生(包括寝室长、班团小组长)。
奖励标准:150元/人.期, 按学生总数8%评定。
(2)具体条件
参评学期平均成绩排名居班级前60%以内,考试考查成绩及格以上。综合素质考评考核排名居班级前50%以内,且未受任何处分。
3、精神文明奖学金
(1)范围、标准、比例
参评学期舍己救人、抢救国家和人民财产;拾金不昧、帮助他人;具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义务公益劳动;遵纪守法、坚决同坏人坏事、不良现象做斗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突出表现和成绩者。
奖励标准:150元/人.期,按学生总数4%评定。
(2)具体条件
参评学期未受过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考试考查成绩及格以上。
五、个人荣誉称号及评定条件:
个人荣誉称号分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新闻(中心)工作者。
(一)三好学生,比例:学生总数6%以内:
1.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期获得三等及以上(含三等)优秀学生学习奖学金。
3.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综合素质考评考核在班级前30%以内。
(二)优秀学生干部,比例:学生总数4%以内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
2.工作积极、踏实,能够认真做好交给的工作,注意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善于总结经验,并能认真听取同学的意见,班级状况良好。
3.德、智、体全面发展。工作作风正派、严谨、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成为广大同学的榜样。
4.参评学期获得社会工作奖学金。
(三)优秀共青团员,比例:团员总数6%以内
优秀共青团员授予参评学期德、智、体、美各方面表现优秀,全面发展,在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的大学生团员并符合下列要求:
1、参评学期获得优秀学生学习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2、参评学期综合素质考评考核在班级前30%。
3、遵守团的章程,认真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
(四)优秀团干部,比例:学生总数4%以内
优秀团干部称号授予参评学期,担任团内一定职务,且工作方面表现优秀的团干部并符合下列要求:
1、担任团小组长以上职务满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开拓创新富有成效,班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状况良好。
1、参评学期获社会工作奖学金。
2、模范遵守团的章程和各项制度。
(五)优秀新闻工作者,评选人数:金牛校区、安仁校区各7人。
优秀新闻工作者授予参评学期,在学院新闻工作上表现突出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在学院新闻中心担任新闻工作满一学期(含一学期)以上,工作认真负责,富有成效。
2.参评学期各科考试考查成绩无挂科。
3.综合素质考评考核在班级前50%以内。
4.参评学期获精神文明奖学金。
注:学院奖学金不可兼评、学生荣誉称号不可兼评
附件1.《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2016—2017学年下期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指标分配》
2.《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2016—2017学年下期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审批表》
3.《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2016—2017学年下期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评审统计表》
4.《本专科生“特别优秀奖”解释》
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
2017年9月20日
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 2017年9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