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介
一、 资格考试背景及其重要性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是国家对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实行资格认定的前提,是提高广播电视从业人员素质、规范执业资格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
原广电总局(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04年令第26号规定,“凡在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机构工作而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考试合格证后方可申请执业注册,从事采访编辑和播音主持工作。”
二、报名条件
第一、遵守宪法、法律、广播电视相关法规、规章;
第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第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
三、费用
编辑记者资格考试980元,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1080元(含考试费、培训费、人像采集费用)
四、报名方式及地点
金牛校区:继续教育中心(贡院312室 )电话咨询:028-87514629
安仁校区:继续教育中心(贡院209室 )电话咨询:028-87514629
(报名后由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向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名并完成现场确认)
五、报名材料:
1、2014年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本人学历证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
现场确认时,当场摄取本人免冠、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照片。
六、考试科目
(一)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
1.综合知识; 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3.编辑记者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广播电视业务。
(二)播音员主持人:
1.综合知识; 2.广播电视基础知识; 3.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专业科目:
(1)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笔试);
(2)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业务(口试)。
七、考试时间及公布成绩
每年的10月组织考试,次年1月中下旬,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发布考试成绩并公布考试合格标准。
继续教育中心
二〇一五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