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
成都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见》,全面升级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政策:
•退役后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
•退役可参加事业单位的定向招聘
•国有企业预留15%岗位招聘退役大学生
•服役2年可获20-24万元不等的经济补助
•回蓉应征期间报路费、发生活补贴
•具体可到所在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咨询。
一、拓宽退役大学生毕业生士兵就业渠道
报考事业单位最高可加8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考我市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加4分,被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或者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累积不超过8分。
纳入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定向招聘范围 将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与“三支一扶”、“一村一大”、“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大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共同纳入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的定向招聘范围。
国有属性企业安排专项招聘名额 国有属性企业安排专项招聘名额。
专武干部一般应当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选招
二、发放一次性入伍奖励金 最高达5万元
对从成都市参军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大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金。
奖励金标准:
•本科毕业生5万元
•大专毕业生4万元
•本科新生和在校生3万元
•大专新生和在校生2万元
三、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报路费 发生活补贴
征兵期间,由兵役机关确定为预征对象并回成都应征的大学生,由兵役机关参照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火车硬座、高铁二等座、轮船四等舱)给予路费补助(路费凭票报销),并给予每人每天2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天数根据各地实际天数计算)。
补助发放条件:户籍在成都,在成都市外就读返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在成都高校,从入学前户籍地返校应征的大学生;户籍不在成都,从户籍地回蓉返校应征的大学生。
四、安排专项落户
凡从成都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生(含在校生),在部队服役期满且表现良好,退役(在校生退役复学毕业)后落实就业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按照成都市现行户籍迁入政策办理落户手续,并享受当地大学生入伍的其他优待安置政策。
五、从成都市参军入伍的大学生可享受的经济补助
普通全日制大学生服役两年可获得适当经济补助:
•本科毕业生约24万
•大专毕业生约22万元
•本科在校生和新生约22万元
•大专在校生和新生约20万元
补助包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大学生服役一次性奖励金、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自主就业一次性退役金、学费补偿减免和助学贷款代偿、服役期间工作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