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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专任教师)进校工作基本须知
(2022年8月修订稿)
一、已知所在部门(处、学院、部)及本人工作岗位。
二、已知直接上级。
三、已知本部门同级及直接下级。
四、已了解本人的工作职责及管理要求(日常工作任务,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确定、安排;本学院、部、处室的内部管理规定,由本部门负责人予以详细说明解释)。
五、入职条件:
(一)须持有应聘相应岗位时本人填报的真实有效的学历学位、职称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二)提供具有的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核原件+交复印件+交原件扫描成电子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所有)、学位证(所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技能/职业资格证、退休返聘人员的退休证明(取得国外学历的要国内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学历证(学信网)、学位证(学位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各一份复印件;
(四)个人参保以来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的一项)材料一份复印件(有此项的提供);
(五)原有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六)提供二乙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纸质版一份,具体项目按照人事处下发的教师资格合格体检样表完成(需附检查项目报告)。体检不合格学校有权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七)提供本人开户的工商银行卡一张,作为工资卡。
六、新聘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及待遇:
(一)副高及以上人员、引进人才劳动合同期限5年,是否有试用期以及待遇标准按照学院审批意见执行;
(二)行政干部、辅导员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三)一般专职教师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学历及职称不同分为:本科及以下3年;硕士研究生4年;博士及以上、中级职称5年。试用期均为六个月;
(四)在我校连续兼职满三年转专职,不再有试用期;
(五)试用期考核及薪酬待遇
1.在我校连续兼职满三年转专职,不再实行试用期考核,同时入职即享受转正待遇;
2.其他新聘人员
1)入职第一个月,薪酬待遇为转正工资的80%;
2)入职满一个月后,进行第一次考核,考核称职,参照转正待遇发放薪酬;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其薪酬待遇仍按转正工资的80%发放;
3)入职满三个月后,对其进行第二次考核,考核称职的,参照转正薪酬待遇不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继续按转正工资的80%计发。如第一个月考核为称职,第三个月考核为基本称职,则工资待遇由参照转正待遇降为转正工资的80%计发;
4)试用期满,经考核称职的,可按期转正,转正后的工资待遇标准,按学院薪酬管理规定执行。
以上各考核期内,凡考核为不称职者,学院将与其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且无任何补偿金。
七、新聘人员试用期考核:
(一)试用期内考核分三个阶段:入职满一个月、入职满三个月、入职满六个月;
(二)第一阶段考核由人事处组织,由试用人员所在学院(部)、处负责人参加,对被考核者的“德、能、勤、绩”等全方位进行考核,确定试用人员是否继续试用,同时确定薪酬待遇标准;第一个月考核期内,试用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请假。事假超过1天,病假超过3天,视为试用考核不称职,将视情况继续试用或终止试用期;第二阶段(满三个月)考核由试用人员所在学院(部)、处负责人考核,主要确定试用人员的履职情况,是否达到应聘岗位的基本要求,指出其不足及需改进之处,并将考核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备案;第三阶段(满六个月)考核由人事处组织,试用人员所在学院(部)、处负责人参加,主要确定试用人员是否符合应聘岗位录用条件,能否按期转正;
(三)每阶段考核,试用人员无故不按时完成考核所需材料,以及无故不参加集体谈话者视为当次考核不合格,将延期转正;
(四)第三阶段考核不合格者,按试用期不称职予以辞退,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八、教职工福利:
(一)五险一金:正常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即可购买。有其他特殊情况,入职时向人事处书面说明;
(二)餐补:每月330元(以每月出满勤22天为计算基数,请假1天(公假除外),扣除一天的餐补330÷22天);
(三)过节费,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通讯补助:每月发放一次,所报电话必须为成都范围内移动电话卡号,标准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由成都移动代发);
(五)直系亲属去世一次性慰问金,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生病住院一次性慰问金,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七)生日礼金,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享有国家规定以及学院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九)学院每月20日以法定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上个月的工资(如遇双休日、节假日则顺延);
九、日常行为基本准则:
(一)爱校爱岗、勤奋敬业;
(二)节电节水、爱护公物;
(三)举止文明、礼貌待人、衣着得体;
(四)增强团队意识,团结互助,不传播他人隐私;
(五)按时打卡上班,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周计划,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考察考核;准时参加新学期开学前的升国旗仪式以及学院、部门组织的例会、教学检查、专业汇报、教研活动、期末总结、教学工作会等重大集体活动;
(六)学院依法制定、修改并通过学院网站(网址为: http:/ )、各QQ群、微信公众号、钉钉群发布或告知的各项规章制度,本人承诺保证及时、自觉学习并在工作和日常行为中严格遵照执行:
1. 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教职工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
2. 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行政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3. 皇冠227特邀申请大厅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十、因本人原因提出解除合同、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并递交书面报告,在本岗位有人接替和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学院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本部门负责人监交)、离校手续。计财、基建等管钱管物岗位的工作人员以及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部门负责人,在交接工作完成后,须推迟一个月至两个月办理离校手续。
十一、作息时间按学院规定执行:
(一)行政干部、辅导员: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晚上19:00—20:30为轮流值班,晚上具体值班要求:科员级一周至少值班2天,科级一周至少值班3天,处级一周至少值班4天;
(二)专任教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具体打卡按照本人课表执行,课间作息时间按学院规定执行。
十二、学院实行钉钉(指纹)打卡考勤,由学院人事处录钉钉(指纹)。上班前(上午、下午上班时)须在指定位置打卡。当天有课教师,须在课前5分钟打卡,否则视为迟到。
十三、学院实行教职工住校制,每周星期五下午,金牛校区17:00离校,安仁校区13:00-13:30打卡上班,16:00离校;星期日晚,金牛校区副科及以上干部20:30之前回校打卡,安仁校区全体行政人员、周一有课的教师22:30之前回校打卡;星期一晚19:00两校区分别组织召开教职工周例会。
十四、学校各行政单位与教学单位均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本单位教师干部办理下列事情应逐级进行(即: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或授权):
(一)因公外出办事、出差,因私请假、辞职等;
(二)工作上的请示、汇报(反映)、与学院其他部门衔接及传递材料和数据,对外报送有关材料数据等。
十五、各部门之间协调、涉及人、财、物等大型活动,须及时报予部门负责人,由部门第一责任人在系主任会上或中干会上提出议题并研究讨论,经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执行。
十六、凡对外报送的文件和数据,必须有本部门主管签字,经分管校领导签批后盖章报送。
十七、负责本人宿舍及所在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十八、学院工作将通过钉钉群通知。加入方式:钉钉通讯录—加入团队-川影团队号:PSDZ1422;如未入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九、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和说明。
二十、新进校工作的干部、专任教师,请认真阅读本须知后,在下方表格签字确认(姓名及年月日),在备注栏写以下内容:本人已认真阅读《干部(专任教师)进校工作基本须知》,并自愿遵守学院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