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防教育法》、《成都市全民国防教育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规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要设置国防教育课程或安排专门国防教育内容,要把兵役法规宣传教育纳入军事理论课教学计划,普通高等学校每学期不少于3课时,中等职业学校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普通高级中学每学期2课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防教育相关规定要求,全面提升我县国防教育水平,增强学生国防意识,营造热爱国防、尊崇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特建立国防教育辅导员进校讲课制度。详见四川省大邑县国防教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国防教育辅导员进校讲课制度的通知》(大国教【2021】02号)。